從5億高中生案看繼承知識(一)
臺中賴姓男高中生繼承5億的房地產,卻在與夏姓男子同婚後的幾小時離奇墜樓死亡。此外,賴姓高中生法律上的阿公,可能其實是他的生父,也因此讓整個事件,增添許多的討論熱度。那麼我們就來根據這起事件探討誰可以繼承這5億遺產,看看這5億遺產該怎麼分?
依照民法1138條規定,遺產繼承人除配偶之外,繼承順序從第1到第4順位稱為血親繼承人。因為有先後順序,所以當有前一順位繼承人時,後一順位的繼承人就沒有繼承權。
遺產繼承人,除配偶外,依下列順序:
第1順位:直系血親卑親屬:
包括:婚生子女、經過合法收養的養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。以親等近者為先,因此若子女已繼承財產,那孫子女就沒有繼承權。要特別提醒一點,非婚生子女對生母有直接繼承權,對生父則必須經過認領或撫育才有繼承權;另外,繼子女亦無繼承權。
第2順位:父母
當沒有第1順位繼承人時,才開始由父母繼承,包括親生父母與養父母。
第3順位:兄弟姐妹
若沒有第1、第2順位的繼承人時,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姊妹、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、養兄弟姊妹。
第4順位:祖父母
當沒有第1、第2及第3順位繼承人時,包括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養父母之父母才可以繼承。
在5億高中生新聞事件中,賴姓高中少年並無子女,所以沒有第1順位繼承人,第2順位是父母,由於父親已經過世,所以第2順位繼承人只有大陸籍的媽媽;因此,如果少年的同婚是在有效成立的情況下,繼承人就是夏姓配偶及賴母兩人。
繼承順序確認後,再來就是怎麼分,分多少。
由於賴姓高中生死亡,可能也沒有立遺囑,而在沒有寫遺囑的情況下,原則上可由全體繼承人依照約定好的情況去做遺產分配;然而,若當繼承人間無法達成共識,民法第1144條為了讓遺產公平分配特別規定共同繼承時,每一個繼承人可獲得遺產的比例。
這個比例又再因5種情況,而有所不同:
- 若被繼承人只有配偶,沒有小孩及其他順位繼承人,當然由配偶全得遺產;若被繼承人沒有配偶,則由該順位的繼承人平均分配。
- 被繼承人有配偶及子女,應繼分由配偶和子女均分。
- 若配偶和父母共同繼承,則配偶先拿1/2,剩餘1/2再由父母平均分配。
- 若由配偶和兄弟姊妹共同繼承,則配偶先拿1/2,剩餘1/2再由兄弟姊妹平均分配。
- 若由配偶和祖父母共同繼承,則配偶先拿2/3,剩餘1/3再由祖父母平均分配。
所以原則上由夏姓配偶繼承遺產的1/2,剩餘的1/2則由賴母繼承。